质:朴素、单纯。野:粗俗。质朴而不粗俗。同“质而不俚”。
《后汉书班彪传上》:“然善述序事理,辩而不华,质而不野,文质相称,盖良史之才也。”
质而不野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质而不俚
质用作人名意指单纯、善良、明辨是非之义;
而用作人名意指诚信、富有、充实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野用作人名意指心胸广阔、超凡脱俗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