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:极,最;公:无私。公正到极点,丝毫没有私心
元·刘祁《归潜志》第七卷:“士大夫为吏者,当以至公无我处之,事自理,民自服。”
至公无我作宾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处事。
至公无私
自私自利
至用作人名意指尽善尽美、高尚伟大、有贤德之义;
公用作人名意指为人正直、光明磊落之义;
无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没有杂念、安宁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