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、羽:古代乐律中的两个音名。指讲究声律、有很高成就的音乐演奏。
战国楚宋玉《对楚王问》:“引商刻羽,杂以流徵,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;是其曲弥高,其和弥寡。”
引商刻羽联合式;作谓语;指音乐演奏高超。
一个小小子走到鲍廷玺身边站着,拍着手,唱李太白《清平调》。真乃穿云裂石之声,引商刻羽之奏。(清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九回)
引商角羽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义;
商用作人名意指在社会上受欢迎、吃得开之义;
刻用作人名意指勤奋进取、严于律己、过目不忘之义;
羽用作人名意指施展抱负、大展宏图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