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动承担错误的责任并作自我批评。
汉王充《论衡感类篇》:“灾变恶征,何为至乎?引过自责,恐有罪。”
引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表率、正直之义;
过用作人名意指出众超群、冰雪聪明之义;
自用作人名意指自主、独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强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