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:宠爱;辱:羞辱。对受宠或受辱都不感到惊讶;即把得失置之度外。也作“不惊宠辱”。
《新唐书卢承庆传》:“承庆嘉之曰:‘宠辱不惊,考中上。’其能著人善类此。”
宠辱不惊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,形容人豁达的性格。
不过他经的大风大浪太多,虽未到宠辱不惊,名利皆忘的境地,却已能不动声色,淡然置之。(高阳《清宫外史》下册)
置之度外
患得患失、宠辱若惊
宠用作人名意指喜爱、受赏识、名声好之义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别突出之义;
惊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扬名、一飞冲天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