怜:爱怜;弃:舍,抛。爱怜新的,抛掉旧的。多指喜爱新欢,冷落旧宠。
明兰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八回:“妇人道:‘你还哄我?你若不是怜新弃旧,再不外边另有别人。”
怜新弃旧连动式;作谓语、定语;多指男性在情爱上不专一。
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79回:“薛蟠本是个怜新弃旧 的人,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。”
怜新厌旧、喜新厌旧
惜玉怜香
怜用作人名意指慈悲为怀、善良之义;
新用作人名意指推陈出新、有创造力、超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