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巧说诡辨,曲解律令。
《礼记王制》:“析言破律,乱名改作,执左道以乱政,杀。”
析言破律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尚书奏:‘……今楷(襄楷)不陈损益,而务析言破律,违背经义,伪托神灵。’于是 论楷司完寇。晋袁宏《后汉纪·桓帝纪下》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学识、聪明、讲诚信之义;
律用作人名意指奉公、守法、清明、廉洁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