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·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”社:曹之国社。后进以“曹社之谋”指灭亡他人国家的阴谋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《左传·哀公七年》:“初,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,而谋亡曹。”
曹社之谋作宾语;指灭亡别国的阴谋。
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北周·庚信《哀江南赋》
曹用作人名意指有才能、有地位、有威严之义;
社用作人名意指心如止水、秉节持重、社稷安宁之义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坚持、莫逆之交之义;
谋用作人名意指聪明、抱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