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罪恶更为严重
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7卷:“见今县里告下忤逆,如今又打死小四,罪上加罪。”
罪上加罪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罪恶更为严重。
王朔《人莫予毒》:“强奸升级到强奸杀人只能使你罪上加罪。”
罪加一等
上用作人名意指阳光、开朗、刻苦、努力之义;
加用作人名意指受益、敏而好学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