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宪:指朝廷法令。比喻说话就是法律,可以决定人的生死。
南朝宋范晔《后汉书宦者传论》:“手握王爵,口含天宪,非复掖廷永巷之职。”
口含天宪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,比喻说话就是法律。
鲁迅《南腔北调集·谚语》:“《汉书》上有一句云,‘口含天宪’,此之谓也。”
口衔天宪
口用作人名意指口才好、能言善辩、谈吐麻利之义;
含用作人名意指宽宏大度、品行高洁、博大精深之义;
天用作人名意指思维辽阔、天子骄子、心胸宽阔之义;
宪用作人名意指自律克己、敬畏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