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各蓄家产,另立门户。
《宋史太祖纪二》:“癸亥,诏:荆蜀民祖父母、父母在者,子孙不得别财异居。”
别财异居作谓语、定语;指兄弟、父子等分家。
别籍异财
别用作人名意指特别、与众不同、独一无二之义;
财用作人名意指富贵荣华、生财有道、富甲一方之义;
异用作人名意指特别、出众、智慧、善于判断之义;
居用作人名意指安定、返璞归真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