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
汉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
伏法受诛作谓语、宾语;用于案件等。
伏用作人名意指诚实、敢作敢当、能屈能伸之义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严明之义;
受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隐忍、有担当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