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:献;躯:身体,指生命。为国家牺牲生命。
清钱采《说岳全传》第39回:“为国捐躯赴战场,丹心可并日争光。”
为国捐躯偏正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。
郁达夫《马六甲游记》:“可是这中间的杀伐流血,以及无名英雄的为国捐躯,为公殉义的伟烈丰功,又有谁能够仔细说得尽哩!”
公而无私、舍生取义、舍己为人、舍身求法、杀身成仁
卖国求荣
为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为、敢于承担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义;
国用作人名意指抱负不凡、饱读诗书。